有關退撫新制實施(85.02.01)後,曾改分發至私立學校實習之師範校院結業生已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者,得於114.6.5起10年內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 - 新北市淡水區天生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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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退撫新制實施(85.02.01)後,曾改分發至私立學校實習之師範校院結業生已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者,得於114.6.5起10年內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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