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新北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公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12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略以:「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二、114學年度本市送件期間為:
(一)第一次(115學年度第1學期):115年4月1日(星期三)至115年4月30日(星期四)。
(二)第二次(115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15年10月31日(星期六)。
三、有意申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註冊帳號(屬賡續者請直接輸入帳號及密碼登入)及線上申請(網址:https://nee.ntpc.edu.tw/),於線上填妥並上傳資料後,列印申請書、家長聲明書及家長需求表並簽名後,送至設籍學校。
四、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個人實驗教育: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請申請人確認學生戶籍所在地是否為新北市內。
五、本次審議結果以新北市政府正式公文函發,並以申請書之常用電子信箱聯繫,不再進行電話通知,請申請人留下正確之通訊地址及電子信箱以利通知。
六、請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填寫、各項資料電子檔上傳,前述各項要件如有缺漏視同申請未完成,不進行實質審議程序。
七、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教育局承辦人員→(02)29603456分機2821或2619 倪先生或陳小姐。
八、本府教育局將於115年7月安排申請個案進行面談及審議事宜,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二、114學年度本市送件期間為:
(一)第一次(115學年度第1學期):115年4月1日(星期三)至115年4月30日(星期四)。
(二)第二次(115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15年10月31日(星期六)。
三、有意申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註冊帳號(屬賡續者請直接輸入帳號及密碼登入)及線上申請(網址:https://nee.ntpc.edu.tw/),於線上填妥並上傳資料後,列印申請書、家長聲明書及家長需求表並簽名後,送至設籍學校。
四、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個人實驗教育: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請申請人確認學生戶籍所在地是否為新北市內。
五、本次審議結果以新北市政府正式公文函發,並以申請書之常用電子信箱聯繫,不再進行電話通知,請申請人留下正確之通訊地址及電子信箱以利通知。
六、請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填寫、各項資料電子檔上傳,前述各項要件如有缺漏視同申請未完成,不進行實質審議程序。
七、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教育局承辦人員→(02)29603456分機2821或2619 倪先生或陳小姐。
八、本府教育局將於115年7月安排申請個案進行面談及審議事宜,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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